本所前身為國軍金門軍區「粵華官兵合作總社」,成立於民國三十九年三月,民國四十三年改隸屬於福建省政府,銜稱「福建省政府物資供應處」,民國四十五年九月金門地區實施戰地政務後,改隸金門防衛司令部,更名為「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物資供應處」,民國四十六年復改隸聯勤司令部,改名『聯勤金門地區物資供應處』,民國五十三年三月再改隸金門防衛司令部,恢復「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物資供應處」名銜,民國八十一年戰地政務終止,改隸金門縣政府,定名為「福建省金門縣物資供銷處」,八十九年元月一日重新檢討組織修編,定名為「福建省金門縣物資處」,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修編為「金門縣物資處」,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機關改編,奉核定修編為「金門縣採購招標所」。
肩負任務
依據金門縣政府府主字第八八0三一三四號函核示,辦理縣府暨所(附)屬機關、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工程、財物、勞務採購案。
期許與努力方向
採購業務屬於專業性工作,並且涉及層面甚廣,事繁責重,尤為各界所關注,稍有疏漏將造成行政困擾,損及政府形象,為此,本所同仁自開辦以來,從收件、審標、 上網、開標等,無不兢兢業業,謹慎作業,務期達成交賦任務,並懍於職責所在,今後益當繼續努力,從加強專業訓練,熟稔各項法規,強化內部管理,提高服務品 質,再接再厲,精益求精,朝向程序透明化,資訊公開化,決標合理化,申訴制度化之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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