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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」第80項第3款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採購招標所

修正「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採購投標須知」第80項第3款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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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2-09-07